国旅联合: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7-03-17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7-临 017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81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则的要
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
公司结合行业经营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 关于分季度经营情况
年报披露,2016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5840.47万元,占全年总数
的近50%;第四季度营业总成本15667.09万元,占全年总数的59%,其
中营业成本3497.49万元,占全年总数的71%。
1、请将各季度经营数据按细分行业进行拆分,并结合各行业具
体经营情况,说明第四季度经营数据明显高于前三季度的原因。
二、 关于贸易业务开展
年报披露,2016年公司新增贸易业务,报告期贸易业务实现营业
收入2561.65万元,营业成本2541.28 万元,毛利率仅为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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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说明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详细情况,包括具体产品类别,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分析说明贸
易业务整体毛利率低的原因。
3、请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结合存货风险、
信用风险和现金流等风险报酬转移情况,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的具体收
入确认方法(总额法、净额法)及规则依据,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
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请说明主要产品的采购供应商名称及采购金额,主要销售客
户名称及销售金额,列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及前五名采购额分别占贸
易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重,并说明是否有关联销售或采购。
三、 关于资产减值
年报披露,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7683.45万元,其中坏账
损失7058.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
失625万元,上年发生额为 0。坏账损失方面,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5986.31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北京颐锦酒店账面余额
7304.56万元,计提比例100%(上年计提比例为80%);其他应收款-
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账面余额 9808.24万元,包括委托贷款5900
万元,计提比例50%(上年计提比例为27.55%),其他资金拆借余额
3908.24万元,计提比例100%(上年计提比例为80%);其他应收款-
青岛人一置业账面余额4328.92万元,本期由“其他非流动资产”重
分类转入,计提比例30%;其他应收款-北京嘉垣投资管理账面余额
593.65万元,计提比例100%(上年计提比例为 30%);其他应收款-
上海雀沃信息技术账面余额500万元、其他应收款-汤山经济开发账面
余额128.77万元,计提比例均为 1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方面,报
告期新增对北京发源地文化传播公司账面余额 950 万元、北京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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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技公司账面余额300万元,均计提50%减值准备。
5、请结合款项形成原因,对比最近两年追讨情况的变化,分别
说明其他应收款-北京颐锦酒店、其他应收款-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
泉、其他应收款-北京嘉垣投资管理本年增加计提比例的原因及合理
性。另外,其他应收款-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中其他资金拆借部分,
上年余额为3776.60万元,说明资金拆借余额本年增加31.64万元的原
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青岛人一置业抵偿给公司的在建房产已完工,因
报告期公司多次与对方协商房产过户事宜均无进展,期末将该项资产
由“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列报,并计提30%的
减值准备。而据2015 年年报披露,截止2015年末抵债房产实体建设
已完工。请结合相关房产的完工交付、公司协商过户的过程等,说明
上年未计提减值而本年将其重分类并计提减值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
师发表意见。
7、请说明其他应收款-上海雀沃信息技术、其他应收款-汤山经
济开发的款项形成原因、账龄、上年计提比例及本年全额计提减值准
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源地文化传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库
里教育科技均为报告期新增投资,请说明计提减值的原因、合理性,
投资上述标的的原因及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
见。
四、 关于期间费用及预计负债
9、年报披露,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合计
13546.05万元,期间费用率达到115.5%,最近三年平均期间费用率
140.2%,均远高于 A 股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请结合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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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变化及费用管理控制,说明期间费用率高企
的原因。
10、年报披露,报告期对金山船务公司借款诉讼的预计负债计提
增加了1052.54万元。根据年报及相关临时公告,该案件于2014年7
月8日立案受理,2015年1月开庭审理,2015 年公司计提预计负债
734.5万元。报告期内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公
司不服判决,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说明诉讼进展及
公司本期增加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
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
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
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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