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7-27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7-054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7 年第六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发出并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 8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南京国
旅联合汤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的十个工作日期间
(以下简称“首次挂牌信息发布期限”),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
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南京国旅联合汤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
司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参考标的资
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以人民币 39,056.09 万元作为标
的资产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的挂牌价格。
在首次挂牌信息发布期限内,公司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董
事会同意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第二次公开挂牌出售标的资产,并
将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33,200.00 万元,其他交易条件
不变(其他交易条件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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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告的《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
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公司第二次挂牌信息发布
期限确定为 5 个工作日。如在第二次挂牌信息发布期限内未征集到符
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最终未能成交,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重新审
议标的资产挂牌事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以最
终的挂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最终的挂牌结果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股权转让协议及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其他事项予以审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施代成先生投了反对票,理由是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不明确。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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