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合: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2020-11-20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ST 联合 公告编号:2020-临 063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诉讼请求的涉案金额:21,927,764 元
对上市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
公司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20 日,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或“公
司”)作为原告,就中农冷链股权转让协议事宜,对被告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第三人中农国联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冷链”)提起诉讼。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
已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受理该案。
二、案件事实、诉讼请求与理由
(一)案件事实
2018 年 7 月 6 日,原告与被告就转让原告持有第三人 49%的股权事宜与第
三人共同签署了《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农
国联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交易价款 500 万元。工商变更
登记完成后,被告向原告支付股权交易价款 1500 万。双方因股权转让发生的税
费,由双方根据法律规定自行承担,因公司变更登记产生的费用,由标的公司(第
三人)承担。《协议》生效后,原告履行了《协议》约定义务,并配合被告、第
三人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完成了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但被告逾期未支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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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价款。截至本公告日,被告仍未履行《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已
构成根本违约。
(二)诉讼请求
公司基于上述案件事实,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 2000 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赔偿因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产生的资金占用费
1,910,764 元(资金占用费以 500 万元、1500 万元为基数,分别对应自 2018 年 7
月 16 日、2018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前(含当日)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25%)暂计算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实际
计算至被告清偿全部债务之日止);
3、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赔付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暂计 15,000 元、交通
费暂计 2000 元以及因本案产生相关维权费用(该项诉请费用,最终以原告因本
案诉讼导致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经对本次诉讼涉及的事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本案尚未开庭
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诉讼文件。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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