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不利影响,不会形
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6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参会6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
公司 2020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
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
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我们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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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易 2019 年度预计金 2019 年度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发生金额差异较
类别 额 额
大的原因
深圳市稳先微电 客户需求发生变
销售芯片 1,000,000.00 247,776.71
子有限公司 化
销售能源及 深圳吉华微特电 客户需求发生变
700,000.00 525,666.45
服务费 子有限公司 化
销售产品或 深圳吉华微特电 客户需求发生变
5,000,000.00 1,771,055.20
原材料 子有限公司 化
深圳吉华微特电 客户需求发生变
租赁费 500,000.00 476,190.48
子有限公司 化
合计 7,200,000.00 1,883,024.14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2020 年度预计 2019 年度实际
关联人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金额 发生金额
例(%) 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能源 深圳吉华微特
720,000.00 525,666.45 2.27% 客户需求发生变化
及服务费 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深圳吉华微特
6,000,000.00 1,771,055.20 16.78% 客户需求发生变化
或原材料 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吉华微特
租赁费 500,000.00 476,190.48 6.36 客户需求发生变化
电子有限公司
广州华微电子
封装费 38,500,000.00 10,701,323.17 19.14% 客户需求发生变化
有限公司
合计 45,720,000.00 13,474,235.3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 A1201
法定代表人:于胜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 元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的研发、设计、销售;集成电路的研发与设计;光电产
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
销售;干燥机、工业除湿机、净化设备、机电机械、制冷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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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研发与销售;会议公共广播设备、航
空电子设备、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元器件的制造。
2、公司名称: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韩毅
注册资本:40,000,000.00 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
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微
特”)40%的股权,由公司总裁于胜东担任吉华微特的董事长,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规定,吉华微特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与公司关联关系: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微”)系公司
原控股子公司,公司所持广州华微的股权已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转让,现依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五)项、第 10.1.6 条的规定,对广州
华微暂按公司关联法人认定。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能够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及代工费用,合同执行效果良好,履约
能力不存在问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1、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公司向吉华微特销售产品或原材料;根
据交易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公司向吉华微特提供租赁业务。
2、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芯片及封装成品买卖协议》,公司委托广州华微对公
司芯片产品进行封装的业务。
(二)定价政策
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
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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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
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的分销渠道,有利于公司日
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2、对公司影响
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
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该等日常关联
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此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
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 报备文件
一、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发表的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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