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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发
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
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 1999 年度至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是一家
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拟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行审计。
     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为一年,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的融资授信期限将陆续到期,根据公
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状况,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用固定资产作
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共计 3,757,000,000.00 元,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用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资
金状况,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授信贷款额度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
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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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 2021 年各控
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贷款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则为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
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20,000,000.00 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组织实施有
关担保事项,并代表公司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决议项下担保可以合并
在一份担保合同项下提供,也可分拆为多份担保合同(包括同一银行或多个银行)
并在其项下提供。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全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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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34,181,966.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4,404,429.56元,占公司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2.14%,剩余19,777,537.43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
提名夏增文先生、于胜东先生、赵东军先生、姜永恒先生等4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名
沈波先生、佟成生先生、李大沛先生等 3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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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增文先生、于胜东先生、赵东军先生、姜永恒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波先生、佟成生先生、李大沛先生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董事的工作职责要求。且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人
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本次选举董事候选人提
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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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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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夏增文:男,硕士,高级经济师,1952 年 5 月 28 日出生;长期从事微电子领域
的实践与经营管理工作,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厂长,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于胜东:男,高级经济师,1972 年 1 月 11 日出生;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总务部经理、采购中心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经理、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CEO(首席执行官)、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深圳吉华微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东军:男,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 年 6 月 5 日出生,历任吉林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技术工程部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总经理,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姜永恒:男,大学学历,1962 年 10 月 24 日出生;历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
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吉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沈波:男,博士,1963 年 6 月 13 日出生;曾任日本东京大学产业技术研究所客
座研究员,南京大学物理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 年获国家杰出
青年基金,同年获教育部青年教师奖并评为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日本东京大学先
端科技研究中心、千叶大学电子学与光子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2004 年 12 月起在北
京大学物理学院工作,2005 年起聘为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2005-2015 年期间担任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物理系教授,宽禁带研究中心负责人,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佟成生:男,博士,1970 年 9 月 23 日出生;长期从事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的教
学与研究工作,尤其在阿米巴经营模式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在《会计研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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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研究》等学术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财政部等国家与省部级及企业委托课题多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阿米巴研究中心主任,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兼职硕士
生导师。目前担任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大沛:男,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54 年 8 月 16 日出生;历任上海
水泥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监助理等职务;现任上海世茂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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