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61 公司简称:创新新材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创新新材 600361 华联综超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科芳 孙丹洪 电话 010-66536198 010-6653619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 心18层1808 心18层1808 电子信箱 zqb@innovationmetal.com zqb@innovationmetal.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2,952,696,067.58 19,915,586,796.60 1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383,999,385.38 10,130,195,394.37 2.51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38,733,492,877.42 35,230,764,533.07 9.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78,465,155.40 508,001,402.76 13.8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57,240,994.81 475,190,308.24 17.2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903,540,486.05 -161,243,146.62 -1,080.54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562 6.241 减少0.6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30 0.1270 4.7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30 0.1270 4.72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9,8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 的股份数量 (%) 数量 山东创新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33.92 1,470,695,054 1,470,695,054 无 公司 法人 崔立新 境内自然人 16.24 704,170,890 704,170,890 无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 境内非国有 4.48 194,195,951 194,195,951 质押 194,190,000 控股有限公司 法人 天津镕齐企业管理 境内非国有 合伙企业(有限合 3.35 145,348,837 145,348,837 无 法人 伙) 杨爱美 境内自然人 2.67 115,891,558 115,891,558 无 CPE Investment (Hong Kong)2018 境外法人 2.35 101,744,186 101,744,186 无 Limited Crescent Alliance 境外法人 2.21 95,930,232 95,930,232 无 Limited 王伟 境内自然人 1.85 80,202,643 80,202,643 无 耿红玉 境内自然人 1.85 80,202,643 80,202,643 无 洋浦万利通科技有 境内非国有 1.57 68,200,620 0 质押 68,200,620 限公司 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创新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崔立新先生为公司实控人, 明 持有创新集团 71.82%的股份;杨爱美系崔立新兄弟的配偶, 耿红玉系崔立新兄弟的配偶,王伟系崔立新配偶的兄弟;崔 立新与创新集团、杨爱美、耿红玉、王伟系一致行动关系。 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