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交易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交易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
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
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回避4人,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表
决结果: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
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和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根
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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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合理,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预计金额与实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际发生金额差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出租商业物业 华联股份 1,000 591.17 —
向关联人承租商业物业 华联股份 5,000 3,851.26 —
小计 6,000 4,442.43 —
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销
华联股份 1,500 515.24 开始合作较晚
售设备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类 2021 年预计 占同类业 上年实际发生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人 际发生金额
别 金额(万元) 务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差异较大的
原因
向关联人出
华联股份 1,000 2.20 591.17 1.30 —
租商业物业
向关联人承
华联股份 5,000 9.08 3,851.26 6.99 —
租商业物业
小计 6,000 4,442.43 —
控股子公司
向关联人销 华联股份 600 37.65 515.24 32.33 -
售设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设立时间:199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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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1号
(4)注册资本:273,735.1947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锐
(6)主要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主营业务:购物中心的建设与经营管理等。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联股份总资产为139.46亿元,
净资产为80.98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4亿元,净利润0.48亿元。截至
2020年9月30日,华联股份总资产为119.75亿元,净资产为80.26亿元,2020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6.16亿元,净利润0.52亿元。
2、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华联股份同受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华联股份同时
为本公司的股东,持有本公司 0.53%的股份。
公司董事长陈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力争同时在华联
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在华联
股份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
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
3、该关联人的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关联人的前期同类关联交
易均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于房屋租赁
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与华联股份签署了《关于物业租赁事项的框架协议》,
公司向华联股份及其子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用于开设新店及日常经营,同时,华联
股份向公司承租商业物业,作为办公和经营场所。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2021
年度双方全部关联租赁合同租金、运营管理费及/或设备使用费的总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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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公司向华联股份承租商业物业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人民币,华联股份向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协议价格由双
方按公平交易原则磋商决定。
2、关于设备采购
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北华联设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联设备采购”)与华联股份签署了《关于设备采购的框架协议》,为华联股
份及下属企业提供材料和设备。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2021年度双方交易总额
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此框架协议下的各项采购按照市场同比价制定。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房屋租赁。
公司租赁有关场地开设超市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
同时,由于所租赁项目整体上为购物中心,利用购物中心各种业态的互动,有利
于提高项目整体的聚客能力。
2、关于设备采购。
华联设备采购作为专业的设备采购公司,具有一定的行业经验,在设备采购
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能够满足华联股份及下属企业在采购材料、设备及安装服务
的需求。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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