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2022-01-2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
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截至评估基准
日之全部资产与负债,并拟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
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以及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
新金属”)财务投资人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创新金属 100%
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华联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
交流促进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创新集团,实际控制人
变更为崔立新。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收购创新金属 100%股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交易的资产总额、交易金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项目 营业收入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创新金属 1,896,896.99 1,148,200.00 4,349,208.62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 821,768.91 280,492.04 954,868.15
财务指标比例 230.83% 409.35% 455.48%
注: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及 2020 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相关指标超过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 100%,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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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