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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综超:华联综超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在 2021 年度,我们(陈胜昔、郭燕萍、阎陆军、赵天燕、詹兴涛)作为北
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注:
陈胜昔的任期届满,不再连任;郭燕萍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生效),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胜昔,女,1977年2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银行重
庆分行会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
理、泰康之家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5年3月至2021年6月11日,担任本公司第五、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郭燕萍,女,1967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山西世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
计师、太原民生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山西省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兼风控部负责人。现任山西国信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财务部总经理兼风控部总经理。2019年1月25日至2021年6月11日,担任本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阎陆军,男,195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张家口
衡器厂厂长办公室主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副总经理,中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

                                                                          1
 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市场总监、销售总监。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今,担任本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天燕,女,196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中
 国注册会计师。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经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詹兴涛,男,1982 年 7 月出生,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北京国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金部副总监、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经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胜昔应参加5次,现场出席
 5次。郭燕萍应参加5次,现场参加5次。阎陆军应参加11次,现场参加11次。赵
 天燕应参加6次,现场参加6次。詹兴涛应参加6次,现场参加6次。出席董事会
 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本年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参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名           事会次数                      加次数
 陈胜昔            5               5             0              0            0
 郭燕萍            5               5             0              0            0
 阎陆军            11              11            0              0            0
 赵天燕            6               6             0              0            0
 詹兴涛            6               6             0              0            0

        本年度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陈
 胜昔应参加3次,亲自参加3次。郭燕萍应参加3次,亲自参加3次。阎陆军应参
 加3次,亲自参加3次。赵天燕应参加0次。詹兴涛应参加0次。

                                                                                 2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股     亲自出席(列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陈胜昔                3                  3                0               0                0
 郭燕萍                3                  3                0               0                0
 阎陆军                3                  3                0               0                0
 赵天燕                0                  0                0               0                0
 詹兴涛                0                  0                0               0                0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
   必要的工作条件,精心组织并及时提供足够的会议所需资料,保证了我们享有
   知情权,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定期沟
   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公司专门召开
   了公司相关领导与独立董事的见面会,向独立董事汇报相关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
   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
                                                                               见的类型
          1      2021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    《关于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         同意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      2021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     《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         同意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3      2021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     《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集团投         同意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资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4      2021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北         同意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华联设备采购有限公司股权的
                                              议案》


                                                                                            3
   5      2021年8月6日(第七届董事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       同意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与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认真审核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
                                                                      见的类型
   1      2021年4月27日(第七届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同意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案》
   2      2021年4月27日(第七届      《关于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      同意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限公司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
                                     议案》
   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还对公司2020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
见:我们认为公司对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意识较强,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等符
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关于改选董事
   2021年4月27日,公司董事张力争先生由于工作调整,不再担任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选举乔峰女士、冯晓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董事会提名董事
候选人时,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的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符合
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2021年5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陈胜昔女士任期已满,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郭燕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2021年6月1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赵天燕女士、詹兴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时,我们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

                                                                                   4
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梁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审阅
了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议关于议案的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符合有关政策
法规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
完成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四)   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通知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
财政部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我们认为,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
构。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作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
的相关资格,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继续聘用其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
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
年末总股本665,807,9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
派送现金53,264,633.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我们认为: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等因素,有利于
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和导向。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关联方
延期履行业绩承诺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于2018年11
月12日与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签署《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之股权
转让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以20,800.00万元的价格收购BHG百货
持有的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BHG(北京)百货承诺在
2018年、2019年、2020年实际净利润数分别不足1,843.89万元、1,762.64万
元、1,721.17万元的情况下应对公司作出补偿。2020年度是补偿期间的第三个
会计年度,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百好吉百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导
致2020年度无法实现业绩承诺。经公司与BHG(北京)百货协商,同意公司与
BHG(北京)百货签署《关于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的补充协议》,将原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延期至2021年度履行。
    我们认为,本次延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延期符合客观实
际情况,有利于百好吉百货和上市公司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
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守“及时、公平”的原则,信息披露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配套指引等规
定,公司由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统一组织,内控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认真组织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以“全面、合规、实效、简单”为内控体系建设目标,制定了《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规划》,总体形成包含211项制度的
《公司内控制度手册》,主要分为《公司内控管理手册》、《公司内控自我评
价手册》和《公司内部审计手册》。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董事马作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赵天燕女士、独立董事
詹兴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赵天燕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审计
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内容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等进行沟通与协商,多次召开专
项会议,拟定工作计划,持续跟踪年审进展。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
现场审计期间,积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


                                                                       7
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意见。在年审
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同意将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
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公司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认真组织内控建设工作。审计委员会还对
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开、公开、
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詹兴涛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研究、审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和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等有关制度,根据公司主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其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
们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
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独立作
用。
   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
人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签名:阎陆军、赵天燕、詹兴涛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