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综超:华联综超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2-05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长陈琳女士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上
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陈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公司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下属企业)提供
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有效
期内,就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交易限额,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2 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的存款余额上限为不超过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
的 25%,其余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的存款,当年度的每日余额的限额
以当年度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为准;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授信的交易限
额,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2 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余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当年度最高授信额
度的限额以当年度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为准。
由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
团”)同时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同时为财务公司的股东,持有财务公
司 33%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陈琳、董事马作群、董事李翠芳、董事乔峰、董事冯晓英均构成
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并表决本项议案的过程中回避了表决。该事
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与其
发生存贷款等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董事会关于本项议案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回避 5 人,同意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为避免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
存款等金融业务引发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风险,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营业
执照、金融许可证、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经实地调查与核实,对其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作出《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
款风险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长陈琳、董事马作群、董事李翠芳、董事乔峰、董事冯晓英均构成
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并表决本项议案的过程中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认为其通过对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管理进行
了必要了解,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
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重大风险问题,公司作出的《风险评估报
告》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
险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回避 5 人,同意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华联集团控制的财务公司之间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效
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董事长陈琳、董事马作群、董事李翠芳、董事乔峰、董事冯晓英均构成
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并表决本项议案的过程中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
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存款存在的各项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
护股东利益,具备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回避 5 人,同意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第二项议案,并同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