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联综超:华联综超独立董事意见2022-08-3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关联交易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公司拟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下属企业)提
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就财务公司
吸收公司存款的交易限额,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2 年公司在财
务公司结算账户的存款余额上限为不超过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的 25%,其余年
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的存款,当年度的每日余额的限额以当年度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的额度为准;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授信的交易限额,经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2 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余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当年度最高授信额度的限额以当年度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为准。
    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联集团”)同时为
华联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同时为华联财务公司的股东,持有华联财务公司
33%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
    经审阅《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证照及财务报表等资料,基于本人
的独立判断,现就该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
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等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活动的需求。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
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为避免与财务公司发生
关联存款等金融业务引发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风险,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
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经实地调查与核实,对其经营
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作出《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
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阅《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证照及财务报表等资料,基于本人的独
立判断,现就该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对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管理进行了必要了解,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
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
存在重大风险问题,公司作出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作出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华联集团控制的财务公司之间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风险处置预案》”)。
    经审阅《风险处置预案》、财务公司证照及财务报表等资料,基于本人的独
立判断,现就该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
存款存在的各项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具备可行性。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签字:




阎陆军:


赵天燕:


詹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