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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新新材: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
        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均变更为置入资产使用的会计政策与
        会计估计。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
        法律上的子公司(即购买方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基础
        编制,因此不存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创新金属”)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
易”)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
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 号)。2022 年 11 月 8 日,
本次重组已完成资产交割,创新金属的 100%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创
新金属已经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本次重组的置出资产交割手续已办理完
毕,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已转移至承接方。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持有创新金属 100%股权,实际上以创新金属为主
体持续经营。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变更原有的会计政策
与会计估计,采用创新金属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
       二、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收入
       变更前:
    (1)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
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
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
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
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
务。
    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
    ③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粋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
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
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
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
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
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商品销售收入(自营业务)
    公司在商品发出、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的凭据时,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联营业务)
    公司在商品发出、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的凭据时,根据与联营厂商签订的合
同扣率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服务收入
    公司向供应商提供促销服务等相关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且确定款项可以收
到的情况下,按照协议约定的金额确认服务收入。


       变更后: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本集团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
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
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
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


                                   3
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
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1)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
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
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本集团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
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
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
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
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
分。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生产销售收入
    本集团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的生产后,将产品
发往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自行提货,本集团在双方对账后确认销售收入。对于
境外客户,本集团在出口报关取得报关单,且货物实际放行取得提单,开具出口
专用发票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来料加工收入
    本集团来料加工主要是接受客户提供废铝加工服务,根据合同约定,本集团
将客户提供的废铝加工成成品,并收取加工费。根据来料加工业务实质,本集团
对加工的废铝不拥有控制权,不承担该等原材料的价格变动风险,本集团作为来


                                   4
料加工业务对收取的加工费确认为来料加工收入。
       具体确认方法为本集团完成对废铝的生产加工后,将加工产品发往客户指定
地点或由客户自行提货,本集团在双方对账后确认加工费收入。


       2、投资性房地产
       变更前:
       公司未制定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
       变更后: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及年折旧率
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5              4.75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
       变更前: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
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
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
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零售行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 3:应收其他客户

                                      5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定金、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3:预付费用款转入
    其他应收款组合 4:代垫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5:往来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6: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变更后: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
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
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
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
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
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


                                   6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利息收入。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
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
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应收款项的减值
       本集团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性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项目             组合名称          确认组合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
                                                          用损失率 2%,计算预期信
               商业承兑组合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                                                  用损失(到期未能承兑转入
                                                          应收账款核算)
               银行承兑组合   一般风险的银行承兑汇票      不计提
应收款项融     低信用风险组   低信用风险的银行承兑汇
                                                          不计提
资             合             票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一般
                              风险组合中的应收账款组
               单项计提                                   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
                              在显著差异
应收账款                                                  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
               一般风险组合   一般往来款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关联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不计提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一般
                              风险组合中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计提                                   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存在显著差异
其他应收款                                                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
               一般风险组合   一般往来款                  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不计提



       应收账款一般风险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7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2
       1至2年                                          10
       2至3年                                          50
       3至4年                                          80
       4至5年                                          80
       5 年以上                                       100



    其他应收款一般风险组合按照账龄、各阶段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阶段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一阶段                          2
       1至2年                 二阶段                         10
       2至3年                 三阶段                         50
       3至5年                 三阶段                         80
       5 年以上               三阶段                         100



       2、存货
       变更前: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对外零售时釆用加权平均法计
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
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
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生鲜存货釆用实地盘存制,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8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变更后: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
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
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固定资产折旧
    变更前:
    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30-50             5           3.17-1.9
   2     机器设备                5-10             5            19-9.5
   3     运输工具                 5               5              19
   4     其他设备                 5               5              19
   5     固定资产装修            5-20             0             20-5



    变更后: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5-30 年           5          3.17-19.00
   2     机器设备                10 年            5             9.50
   3     运输工具                5年              5             19.00
   4     电子设备               3-5 年            5          19.00-31.67
   5     办公设备                5年              5             19.00
   6     生产器具                5年              5             19.00



    4、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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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前: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 ERP 系统、土地使用权、合同权益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
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釆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
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ERP 系统       10 年                  直接法
      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有效期           直接法
      合同权益       合同有效期             直接法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
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
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变更后: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
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如下:
           序号                 类别                   摊销期限(年)
            1      土地使用权                          土地证有效期内
            2      软件                                     1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
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
要时进行调整。


    三、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10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
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法律上的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编
制,因此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鉴于公司已顺利
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
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
和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六、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   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实际情况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二)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后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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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
计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三)   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已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股权结构
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
同意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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