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审核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2021-03-30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二零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我们在二零二零年召开了两次会议,分别:审核确认了经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二零一九年度报告并对
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出具了书面意见,对公司审计
机构聘请提出了建议;审核确认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阅的二零二零年度中期报告,并听取了会计师对二零二零
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汇报。
2、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二零二零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书
面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同意将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交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3、我们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
审计过程、审计发现、审计调整等事项,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4、我们在审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公司编制
的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妥善编制,
在有关重大事项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的财务状况及二零二零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5、我们向董事会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
的总结报告,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严格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
分,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行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
映公司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以及二零二零年度的
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6、我们建议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零二一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
签署:涂书田、刘二飞、柳习科、朱星文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