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聘任李水弟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以上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没有发现其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没有违反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之情形; 2、候选董事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聘任李水弟先生为公司董事侯选人。 独立董事: 朱星文、刘二飞、柳习科、王丰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