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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韵升: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0—03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4 人,实际参加监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0-039 号公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
后,认为:
    1、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符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3 日,向 90 名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730 万份。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