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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2021-07-24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1-039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由3,657,166,407股增加
至3,896,339,676股,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房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国
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房巷国贸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将从86.610%被动稀释至81.293%,持股比例被动
减少5.317%。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详见公司202
0-050号公告)。
    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9,173,269股。
2021年7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股 份 登 记 相 关 事 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3,657,166,407 股 增 加 至
3,896,339,676股。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房巷国贸合计持有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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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3,167,455,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610%,本次发行完成后,三房巷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81.293%,持股比例被动
 减少5.31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权益变动
 股东姓名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3,657,166,407股)                   (3,896,339,676股)   (%)
                (股)                               (股)
                                  比例(%)                             比例(%)

三房巷集团   2,967,261,031                81.136   2,967,261,031               76.155      4.981


三房巷国贸    200,194,552                  5.474    200,194,552                  5.138     0.336

   合计      3,167,455,583                86.610   3,167,455,583               81.293      5.317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致使公司股份总数
 增加,公司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三房巷国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
 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相关三房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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