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电子”)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审议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 ________ 杨有红 熊华钢 ________ ________ 陈安弟 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