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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电子: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3-21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中航航空电

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

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五人,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

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公司

2018 年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杨有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北京

市长城学者、财政部会计名家工程入选者、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

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

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院长、北京工商大

学科学技术处处长。国家精品课程《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

计》主持人。

    陈安弟:历任中国民航总局中国民航总局研究中心、民航快递中

心、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公司经理,香港软库金汇公司北京代表处

代表,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办公室战略研究员,全国社

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项目投资二处副处长。现任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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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洪波: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助理,建信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建信财富(北京)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建信信托证券信托部总经理兼任建信财富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建信信托金融市场业务总部总经理兼

任建信财富总经理。

    陈远明:历任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发控所所长,中国空空导弹研

究院副院长,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

总经理,航空工业航电系统副总经理、分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总法

律顾问、分党组纪检组长,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本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航空工业机载系统公司分党组成员,中航机

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周春华:历任沈阳黎明发动机公司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科长、

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沈阳黎明发动机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

航空工业青云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审计部副部长,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

会计师,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航空

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航机载系统有

限公司筹备组成员。现任航空工业机载系统公司分党组成员,中航机

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

    褚晓文:历任航空工业黎明公司总经济师、董事、总经济师兼副

总经理、副总经理,航空工业 601 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沈飞监事会

主席,中航重机监事会主席,中航资产监事会主席,航空工业航空装

备特级专务,航空工业派出专职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一办副主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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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现任航空工业航空装备特级专务、航空工业科技委高级专

家。

       刘慧:历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副部长,金航

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航空工业培训中心副主任,中航大学副

教务长,航空工业高级专务、专职董事,本公司董事。现任航空工业

股东办高级专务、监事会一办成员、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因工作调整,褚晓文及刘慧已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及 2018 年 9

月 13 日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相关有 3 次会议,分别是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

告定稿;与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有 1 次会议,审议变更会计政

策、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18 年度财务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并对相

关说明签署了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下称:

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聘

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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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就信永中和提出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

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 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

    (三)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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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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