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关于提高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2020-12-12
中航电子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 2020 -058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航电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提高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
董事张昆辉、纪瑞东、王建刚、陈远明、周春华、李兵、甘立伟回避
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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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航航空
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
空工业”)下属单位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
工业财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内容包括应收账款
保理。公司 2020 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2020 年年初预 2020 年全年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预计增加金额(万元)
计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航空工业财
应收账款保理 40,000 90,000 130,000
务公司
合计 —— 40,000 90,000 130,000
2020 年年初,公司预计 2020 年末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单位发生
应收账款保理 40,000 万元(详见《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临 2020-013)。根据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安排,就 2020 年该等关
联交易的发生额,提高至 130,000 万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电子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法定代表人:董元
注册资本:25 亿元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
至 2020 年 12 月 07 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
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
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
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经审计
的总资产为 11,428,800.40 万元,净资产为 654,372.83 万元;2019 年
度营业收入 231,501.27 万元,净利润为 79,194.11 万元。
公司及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航
空工业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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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守公司与航空工业、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签
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如下定价原则: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
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
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航
空工业或控股的下属单位及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
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
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同时航空工业及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保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
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下限,亦不低于中国国
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除符合前
述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存款的利率,也应不
低于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或非关联第三方在航空工业财务
公司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应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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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不高于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的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
位或非关联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应高于中国国
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
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当时任何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
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同期航空工业财务
公司向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或非关联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
收取的费用。
(4)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
务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
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航空工
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
不高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
属单位或非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高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额度系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上
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股东大会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属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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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关联
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