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中航电子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1-04-30
中航电子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中航电子”)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二次会议(临时)中审议的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景旭先生以
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可以胜任拟任的职务,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 ________
杨有红 熊华钢
________ ________
张金昌 魏法杰
中航电子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中航电子”)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二次会议(临时)中审议的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景旭先生以
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可以胜任拟任的职务,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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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有红 熊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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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昌 魏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