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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星马: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2020-07-28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 2020-03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独立
         董事钱立军先生亲属钱璟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规定,
         构成了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钱璟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累计买入
         公司股票 7,200 股,累计卖出 7,200 股。本次短线交易明细如下:


                        买入情况                                                  卖出情况

                     买入股数   买入单价 买入金额                                卖出股数 卖出单价 卖出金额
   买入日期                                                    卖出日期
                       (股)   (元/股)  (元)                                  (股) (元/股) (元)

 2020 年 6 月 1 日      1,300       8.25   10,725.00         2020 年 6 月 5 日      2,500     8.51     21,275.00

 2020 年 6 月 2 日      1,300       8.39   10,907.00         2020 年 6 月 5 日      2,500     8.77     21,925.00

 2020 年 6 月 2 日      1,200       8.39   10,068.00        2020 年 7 月 23 日      2,200     9.33     20,526.00

 2020 年 6 月 3 日        200       7.99     1,598.00               /                   /       /             /

 2020 年 6 月 3 日      1,000       8.05     8,050.00               /                   /       /             /

2020 年 7 月 22 日      2,200       9.20   20,240.00                /                   /       /             /

      合计              7,200          /   61,588.00             合计               7,200        /     63,726.00

              上述操作属于钱璟先生不够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截至本公
         告日,钱璟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票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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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钱璟先生亦积极配合、
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本次短线交易
期间,钱璟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累计获得收益人民币 2,138.00 元,将全数归公司
所有。
    2、公司独立董事钱立军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钱璟先
生对本次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违规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深表
歉意,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身证券交易行为,自觉维
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钱璟先生声明,其买卖公司股票
均为其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钱璟先生短线交易公司
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公司董事会将负责收回相关短线交易所得
收益。
    4、公司将以此为戒,要求持有公司 5%以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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