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10-08-16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0-14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 年8 月16 日,本公司接到股东北京茂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茂恒投资”)及长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宜环保”)发来的有关文
件获悉: 上述股东因为债务纠纷,经申请执行人(即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2010 年8 月13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10]
沪—中执字第634 号))裁定如下:
一、将茂恒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80 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64.166
万股和限售流通股1,815.834 万股)以每股16.10 元的价格过户至华安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名下。
二、将长宜环保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20 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64.166
万股和限售流通股855.834 万股)以每股16.10 元的价格过户至华安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名下。
本次法院裁定执行结束后,茂恒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减至2,479,17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6%,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祥见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长宜环保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减至1,479,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9%,均
为无限售流通股(祥见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法院裁定执行结束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受让本公司股份
4,1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28.332 万股,限售流通股2,671.668 万股),占
我公司总股本的19.12%,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祥见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