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2-03-23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深入了解公司
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并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独立董事崔景春先生因工出差委托胡铁权出席会议外,其余会议
我们均按时亲自出席,并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在董事会
召开前收到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
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1、2011 年 3 月 2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我
们就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①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认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0 年内,认真履行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本公司持股 50%以
下的其他关联方、其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或其他
关联方无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
1
股东和公众投资人权益的行为。
②出具了关于《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认为董
事会提出的 2010 年不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技
改和市场开拓方面的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
益、股东和公众投资人权益的行为。
2、2011 年 2 月 25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收购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动能供应业务相关资产的
议案》,在审核该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通过这次
收购宝光集团的动能供应业务的相关资产后,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的产业链,大幅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
定价是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的,
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定价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中小
股东和公众投资人权益的行为。
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
回避,此项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11 年 7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聘任了谢洪
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针对该事项,我们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
任职资料以后认为:任职条件和董事会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2011 年 10 月 25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我
们审核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相
关资料,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各股东方推荐的董事、监事候
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和监
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2
三、在 201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在 201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2012 年 2 月 10 日,我们独立董事与审
计师就 2011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专项沟通,双方就审计进度安排进
行了详尽的沟通,对审计计划进行了确认,另外我们还依据公司提供
的财务报表初稿向会计师咨询了相关事宜。2012 年 3 月 8 日我们与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同与会计师就公司的审计报告初稿召开专题
沟通会议,针对该报告与公司提交的财务报表的差异事项和审计调整
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日常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类
文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
道和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重大担保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股东和公众投资人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 崔景春、胡铁权、胡滨
2012 年 3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