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6-10-13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6-70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相关信息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11日,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相
关信息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1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接到《问询函》后,及时将函件转发给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
司、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并督促其依据《问
询函》的要求,及时对其2016年10月11日已披露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应内容进
行修订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问询函》提及的问题修订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书名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章节:“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中“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增持宝光股
份的计划”
原内容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光集团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在宝
光股份拥有权益。
现修订为:截至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宝光集团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宝光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书名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章节:“第三节 持股目的”中“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原内容为:北京融昌航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
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现修订为:依据现有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司法裁定、执行文书,
北京融昌航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继续被司法处置以下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1、北京融昌航持有宝光股份的 405 万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上市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相关信息;
2、北京融昌航持有宝光股份的 850 万股、250 万股被暂缓拍卖,具体拍卖时间另
行通知。上市公司也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了相关信息。
除了上述司法处置计划外,截至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融昌航无
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北京融昌航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在对“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事项进行核实,西藏锋泓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确认将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前完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修
订并及时披露。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宝光集团有
限公司、北京融昌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光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
订稿(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宝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北京融昌航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