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宝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补充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充增加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光股份”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补充增加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开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平、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袁大陆 王 冬 丁岩林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