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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光股份:宝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1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
将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下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我们汇报并提交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详尽资料。通过对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有关资料的审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
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公平公允的,是在合法
合规、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以及广
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届
时关联董事谢洪涛先生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方案》进行了详细审阅,认为:该方案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的制定有
利于保障公司独立董事高效履职,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能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袁大陆       王   冬         丁岩林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