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15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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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为 26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罗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对董事会审议程序发
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招商银行为本公司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
银行申请总额为2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
信、债券投资等,期限不超过两年。
由于公司董事罗胜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的董事,因此招商银行构成公司
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招商银行签署总额不超过 260 亿
元人民币综合融资额度相关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罗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由于公司董事罗胜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的董事,因此招商银行构成公司
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法定代表人为缪建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2 亿
元。注册及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
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
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
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
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 2020 年末,招商银行资产总额 83,614.48 亿元,负债总额 76,310.94 亿
元,所有者权益 7,303.54 亿元。2020 年招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 2,904.82 亿元,
实现净利润 979.59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为 26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用途包括但
不限于:综合授信、债券投资等,期限不超过两年。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综合融资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招商银行同类业务标准费率收取。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60 亿元人民币综合融资额度的业务,是基
于公司发展需要开展的常规银行授信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资金实力。交
易的实施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招商银行签署总额不超过 260 亿
元人民币综合融资额度相关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罗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对董事会审议程序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公司向招
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60 亿元人民币综合融资额度的业务,是基于公司发展需
要开展的常规银行授信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资金实力。交易遵循了一般
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实施
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开展
该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