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9-00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的影响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原披露数据为2,278,632,691.01元,减少36,899,802.43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原披露数据为136,588,325.76元,减少26,188,087.10元。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越”)正式投产后,为保证设 备正常运行,聘请了相关单位对全厂装置进行检修、保运,相关工作内容需根据 设备实际故障情况进行。宁波海越对大修费、日常维修费、检测费按照合同结合 实际工作内容的增减变化、考虑宁波海越公司自身提供材料等因素进行暂估。 公司现发现原暂估的大修费、日常维修费、检测费等成本费用与合同及预结 算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对以前年度的暂估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按相应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事项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应当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 2017 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存货 506,137,744.55 642,071.86 506,779,816.4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58,396,719.95 72,994,625.64 1,031,391,345.59 未分配利润 441,725,766.02 -36,899,802.43 404,825,963.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78,632,691.01 -36,899,802.43 2,241,732,888.58 少数股东权益 437,351,098.81 -35,452,751.35 401,898,347.46 股东权益合计 2,715,983,789.82 -72,352,553.78 2,643,631,236.04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变更后 营业成本 10,904,238,010.82 14,437,456.25 10,918,675,467.07 管理费用 439,645,805.06 36,911,734.14 476,557,539.20 净利润 35,246,354.15 -51,349,190.39 -16,102,836.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588,325.76 -26,188,087.10 110,400,238.66 少数股东损益 -101,341,971.61 -25,161,103.29 -126,503,074.90 3、前期差错更正事项不影响 2017 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 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改进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关 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差错更正依据充分。监事 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就本次会计更正及追溯调整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必要沟通。 公司现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 关披露》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差错的更正情况。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