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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越能源:海通证券关于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年度)暨总结报告2019-05-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

  (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四月
  海通证券关于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持续督导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本持续督导报告            指
                               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上市公司、海越能源、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海越股份有限
                          指
海越股份                       公司),股票代码:600387
北方石油、标的公司        指   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北方石油 100.00%股权

海航云商投资              指   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

萍乡中天创富              指   萍乡中天创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惠宝生                指   天津惠宝生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海越能源发行股份向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天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      指
                               惠宝生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方石油 100.00%股权
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
                          指   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天津惠宝生
易对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指   《浙江海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议》
《北方石油盈利补偿协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预测补
                          指
议》                           偿协议》
北方石油利润承诺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北方石油补偿义务人        指   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天津惠宝生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           海越能源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指
基准日                         2017 年 5 月 22 日
《北方石油专项审计报           《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7 年 1-3 月、
                          指
告》                           2016 年度、2015 年度)》(众环审字[2017]170064 号)
《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审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2017 年 1-3
                          指
阅报告》                       月、2016 年度)》(众环阅字[2017]170002 号)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所涉及的天
《北方石油专项评估报
                          指   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
告》
                               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 1107 号)
本报告期                  指   2018 年 1 至 12 月

评估基准日                指   2017 年 3 月 31 日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交易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交割日                    指
                               完成之日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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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评估机构、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师
 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天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健会计师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商务部反垄断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暂行规定》              指
                                监管的暂行规定》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128 号文》              指
                                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
 《公司章程》              指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特别说明:本核持续督导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略有差异。




                                             3
                                                                    目        录
释 义 ................................................................................................................................................ 2

目 录 .............................................................................................................................................. 4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和过户情况................................................................................................... 5
       (一)本次交易方案............................................................................................................... 5
           1、交易概况..................................................................................................................... 5
           2、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 5
           3、关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6
       (二)资产的交割与过户方案............................................................................................... 9
           1、拟购买资产过户及交付情况..................................................................................... 9
           2、期间损益归属............................................................................................................. 9
       (三)新增股份登记及托管情况........................................................................................... 9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0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10
       (一)相关承诺履行的情况................................................................................................. 10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8
三、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19
       (一)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19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9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20
       (一)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20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1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21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21
       (二)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21
       (三)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22
       (四)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22
       (五)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23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23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24
       (八)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关联交易超过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金额的情况..................................................................................................................... 24
       (九)关于上市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进展情况 ..................................... 25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5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25

七、持续督导总结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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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和过户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1、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的方案为上市公司向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天津惠宝生发
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方石油 100.00%股权。根据中企华评估师出具的《北
方石油专项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 1107 号),北方石油 100.00%
股份的评估值为 104,544.51 万元。经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友
好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 104,000.00 万元。

    2、发行股份价格及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

    1)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计算的市场参考价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单位:元/股

                      20 日均价的九折           60 日均价的九折      120 日均价的九折
 市场参考价的九
                            13.90                    13.12                  12.53
       折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为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
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3.12 元/股。

    2017 年 5 月 15 日,海越能源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现金红
利 0.06 元的股利分配方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进行了除权除息。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3.06 元/股。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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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
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79,632,464 股(计算公式为:股份
发行数量=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中股份支付对价金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股份数量根据前述公式计算并向下取整,小数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
愿放弃,无偿赠予上市公司),具体如下:
                        持有标的资产权益的对价        股份支付对价金额          发行股数
     交易对方
                                (万元)                  (万元)              (股)
   海航云商投资                          83,200.00              83,200.00            63,705,972

   萍乡中天创富                          19,760.00              19,760.00            15,130,168

    天津惠宝生                            1,040.00               1,040.00              796,324

   交易对方合计                         104,000.00             104,000.00            79,632,464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
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从而将影响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
发行前(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发行后(股)
                                                                    后总股本的比例
 386,100,000            79,632,464               465,732,464                17.10%


    3、关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1)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天津
惠宝生承诺:

    “因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海航云商投资承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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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
锁定期,承诺人愿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3)萍乡中天创富合伙人李路、杨静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份额及间接享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益出具锁定承诺:

    “自萍乡中天创富以持有的北方石油所认购取得的海越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萍乡中天创富的出资份额或从萍乡中天创
富退伙,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
部享有本人通过萍乡中天创富享有的与海越股份有关的权益。”

    4)天津惠宝生股东郭振生已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持有的天津惠宝生股权及
间接享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益出具锁定承诺:

    “自天津惠宝生以持有的北方石油所认购取得的海越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天津惠宝生的股权,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
者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通过天津惠宝生享
有的与海越股份有关的权益。”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有股份锁定期安排

    1)海航现代物流关于其持有海越科技股权及间接持有的海越能源之股票作
出承诺

    2017 年 4 月 21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越科技的原股东海越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吕小奎、袁承鹏、姚汉军、杨晓星、彭齐放、周丽芳、赵泉鑫及徐文秀将
其持有的海越科技 100.00%股权转让给海航现代物流。前述转让完成后,海航现
代物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海越科技,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86,127,638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22.31%)。前述股权转让导致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吕小奎、
袁承鹏、姚汉军、杨晓星、彭齐放等管理团队和员工变更为慈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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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航现
代物流承诺:“本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本公司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
权益变动中所受让的海越科技股权及海越科技名下海越股份股票。”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越科技关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安排已做出
承诺:

    “一、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
何方式转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因海越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
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
锁定期,承诺人愿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3)海航集团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持有的海航现代物流 100%股权的相关权
益出具如下锁定承诺:

    “一、承诺人持有的海航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自本次交易完成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其在海航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股权。

    三、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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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承诺人愿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二)资产的交割与过户方案

       1、拟购买资产过户及交付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天津
惠宝生将其持有的北方石油合计 100%股权转让予上市公司并将其登记于上市公
司名下。根据北方石油的说明及其提供的内部决策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关
备案文件等,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日,北方石油 100%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
司,并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期间损益归属

    经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北方石油所产生的收益,
由上市公司享有。就过渡期间的亏损:北方石油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数低于《北方石油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间承诺
净利润数,则净利润实现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部分由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
天创富及天津惠宝生按照《北方石油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在过渡期间,非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海航云商投资、萍乡中天创富及天津
惠宝生不得就标的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且应通过行使股东权
利,保证北方石油在过渡期间不得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
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购买标的公司北方
石油于损益归属期间实现了盈利,该等盈利归上市公司享有。经确认,本次重组
拟购买资产在损益归属期间实现盈利,该等利润已归上市公司所有。

       (三)新增股份登记及托管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经确认,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新增股东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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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越能源本次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79,632,464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预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时
          间为2020年11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发行对象承诺在相应期限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或本人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限售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限售期满后经上市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
          司已经合法有效地取得标的资产。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承诺履行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各方相关主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
                                         “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承诺人及其全资、控
                                                                                         收到上交所《关于海越能源
                                   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为“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
                                   诺人及关联方”,具体范围参照现行有效的《公司
                                                                                         东提供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
                                                                                         函》,2019 年 4 月 2 日,上市
                                   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确定)不存在违规占用
                                                                                         公司公告称,控股股海越科
                                   北方石油或其子公司资金,不存在北方石油及其子
                                                                                         技将通过质押式回购方式质
                                   公司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若承诺人及关联方
       海航云商                                                                          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占用北方石油或其子公司资金或者北方石油
       投资、海     关于避免资                                                           的共计 7,563.39 万股股票延
                                   及其子公司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承诺人承诺
       越科技、     金占用及违                                                           期购回,延期购回交易日期
 1                                 将于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消除前述资金
       萍乡中天     规担保的承                                                           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上市
                                   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
       创富、天         诺                                                               公司以诸暨海越大厦以及诸
                                   的一切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
       津惠宝生                                                                          暨直埠加油站,为海越科技
                                         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
                                                                                         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提供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
                                                                                         最高债权数额为 1.2 亿元的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抵押担保,且海越科技未提
                                   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供反担保,涉嫌构成违规担
                                   (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保。2019 年 4 月 12 日,上市
                                   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公司相关公告披露,解押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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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续已经办理完成,上述关联
                                                                                         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
                                       “一、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转让;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36 个月,且利润承诺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
                                   毕后,承诺人再行申请解锁股份,解锁股份数量=承
                                   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已补
       海航云商
                                   偿的股份(如有)。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投资、萍
                    关于股份锁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因海越股份送红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2     乡中天创
                    定期的承诺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富、天津
                                   守上述约定。                                          情形。
       惠宝生
                                       三、承诺人承诺: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
                                   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
                                   期,承诺人愿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
                                   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由此产生
                                   的全部责任。”
                                        “SUNRUN BUNKERING LIMITED 在开展经
                                   营活动时,承诺不在中国大陆开展石油贸易业务。
                                   在 后 续 经 营 活 动 中 , SUNRUN BUNKERING
                                   LIMITED 将优先将或有业务发展机会让予上市公
                                                                                         海航集团控制下的上海尚融
                                   司。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
                                        在《海越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了 Sunrun Supply Chain(HK)
                                   (2017 年 2 月 28 日)起三年内,承诺人将促使上
                                                                                         Limited 全部股权(包含其名
                    关于解决同     市公司以现金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收购上
                                                                                         下 持 有 全 部 SUNRUN
 3     海航集团     业竞争的承     述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解决其与上市公司间的同
                                                                                         BUNKERING LIMITED(香
                        诺         业竞争问题。
                                                                                         港)股权)的转让。转让完成
                                        在《海越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后,SUNRUN BUNKERING
                                   (2017 年 2 月 28 日)起三年内,如上述同业竞争
                                                                                         LIMITED 与上市公司间的同
                                   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上述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不
                                                                                         业竞争已消除。
                                   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或上市公司无意收购上述
                                   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承诺人将通过将相关业务资
                                   产 转让给 无关联 第三方等 方式有 效解决 同业 竞
                                   争。”
                                       “一、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          为减少或消除海航集团与上
                                   海越股份及海越股份控制的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            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上
                    关于避免同     业务而与海越股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也          市公司收购海航集团中构成
 4     海航集团     业竞争的承     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海越股份及            同业竞争的北方石油。上述
                        诺         海越股份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
                                       二、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海越          核准批复并实施完成。
                                   股份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海越股份的生          海航集团控制下的上海尚融


                                                          11
                海通证券关于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
                                       三、承诺人将不利用控制的浙江海越科技有限          了 Sunrun Supply Chain(HK)
                                   公司对海越股份的股东身份进行损害海越股份及            Limited 全部股权(包含其名
                                   海越股份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下 持 有 全 部 SUNRUN
                                       除上述情形外,承诺人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          BUNKERING LIMITED(香
                                   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承          港)股权)的转让。转让完成
                                   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          后,SUNRUN BUNKERING
                                   给海越股份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LIMITED 与上市公司间的同
                                                                                         业竞争已消除。
                                                                                         海航集团控制下的海航创新
                                                                                         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于 12 月 29
                                                                                         日 与境外 公司 GLENCORE
                                                                                         合 资 成 立 了 HG Stor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根据海航现代物流出具的说
                                                                                         明 函 : “ HG Stor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 的主营
                                                                                         业务是石油的仓储和销售,
                                                                                         主要服务于大宗商品交易
                                                                                         商、石油化工巨头、政府机构
                                                                                         等客户的油品贸易、远期升
                                                                                         水以及战略储备需求。另外,
                                                                                         也有部分业务为下游的石油
                                                                                         产品分销,加 油站等。 HG
                                                                                         Stor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
                                                                                         的业务主要分布于欧洲、中
                                                                                         东、非洲和美洲地区,与海越
                                                                                         股份不存在业务竞争的情
                                                                                         况。”
                                                                                         同时,在说明函中,海航现代
                                                                                         物流表示:“受限于境外法律
                                                                                         规定的限制和境外公司治理
                                                                                         结构、业务合同保密条款、商
                                                                                         业 秘 密 管 理 等 因 素 , HG
                                                                                         Stor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暂无法提供其供应商、客户
                                                                                         名单等业务信息。”基于上述
                                                                                         情况,HG 公司存在与上市公
                                                                                         司发生相关业务竞争的潜在
                                                                                         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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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关于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一、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
                                   海越股份及海越股份控制的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
                                   业务而与海越股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也
                                   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海越股份及
                                   海越股份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二、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海越
                                   股份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海越股份的生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关于避免同     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海航现代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5                  业竞争的承         三、承诺人将不利用控制的浙江海越科技有限
         物流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诺         公司对海越股份的股东身份进行损害海越股份及
                                                                                         情形。
                                   海越股份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承诺人及其控股股东海航集团
                                   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
                                   情况。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及其控股股东海航
                                   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海越股份造成的所有直接
                                   或间接损失。”
                                       “一、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
                                   海越股份及海越股份控制的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
                                   业务而与海越股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也
                                   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海越股份及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海越科       关于避免同     海越股份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6     技、海航     业竞争的承         二、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海越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云商投资         诺         股份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海越股份的生
                                                                                         情形。
                                   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三、承诺人将不利用对海越股份的股东身份进
                                   行损害海越股份及海越股份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
                                   活动。”
                                       “一、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          2019 年 1 月 11 日,上市公司
                                   及其他经营实体应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            公告收到上交所发出的《核
                                   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及          实海越能源与海航集团财务
                                   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            公司资金存放相关事项》监
       海航集
                                   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          管工作函,上市公司于 2019
       团、海航
                                   三方进行。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
       现代物       关于规范关
                                   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7     流、海越     联交易的承
                                   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          存款情况的公告》,上市公司
       科技、海         诺
                                   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          拟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
       航云商投
                                   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及资金计划安排,逐笔支取
         资
                                       二、对于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          公司及北方石油在财务公司
                                   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            的相关存款,预计于 2019 年
                                   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          3 月 31 日 前 支 取
                                   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公允、等价有偿的一          250,000,000 元,2019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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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依法签署相关协议。          18 日 前 支 取 剩 余
                                   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          619,512,744.53 元。2019 年 4
                                   定价的,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          月 19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海
                                   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          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          于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
                                   本价执行。                                            公司存款支取完毕的公告》,
                                       三、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其他经营实体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            总计 869,512,744.53 元已按
                                   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          支取计划支取完毕,无贷款
                                   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          及其他资金往来的情况。
                                   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
                                   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
                                   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
                                   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切实保护
                                   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承诺人及承诺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
                                   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
                                   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
                                   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
                                   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的损失由承诺人负责承担,并由承诺人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函一经承诺人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
                                   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承诺人保证
                                   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
                                   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一、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承诺人保证不会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和资产。
                                       二、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
       海航集
                                   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承诺人完全
       团、海航
                                   独立。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如有)向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现代物       关于保持上
                                   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8     流、海越     市公司独立
                                   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科技、海     性的承诺
                                   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上市公司的          情形。
       航云商投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
         资
                                   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
                                   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如有)
                                   担任职务。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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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继续拥有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
                                   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
                                   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
                                   承诺人兼职;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上市公司能
                                   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
                                   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
                                   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上市公司继续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
                                   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承诺人除依法
                                   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进行干预。”
                                       “一、在主合同履行完毕或保证合同期限届满
                                   前,承诺人将承担就该等担保所产生的风险损失并
                                   向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即
                                   当中国航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无法偿还主债权,需
                                                                                         前述承诺中保证责任已转移
                    关于为北方     要天津北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至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
       海航现代     石油对外担     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时,海航现代物
 9                                                                                       司,北方石油不再存在因该
         物流       保提供反担     流有限责任公司将承担全部的反担保责任。
                                                                                         笔借款触发保证责任的风
                    保的承诺           二、本承诺函一经承诺人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
                                                                                         险。
                                   不可撤销的反担保义务;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
                                   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
                                   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上市公司未来 12 个月不存在继续向本次
                    关于上市公     重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计划。
       海航集
                    司未来资产         上市公司未来 12 个月不存在置出目前上市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10     团、海越
                    置入、置出     公司石油化工主业相关资产的计划。                      日,已完成期限内承诺。
         科技
                      的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部责任。”
                                       “一、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
                    关于股份锁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11    海越科技     定期的补充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因海越股份送红
                                                                                         日,已完成期限内承诺。
                        承诺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约定。


                                                          15
                海通证券关于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
                                   定要求的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承诺人愿意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
                                   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
                                       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关于股份锁
       海航云商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12                  定期的补充
         投资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承诺
                                   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          情形。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
                                   定要求的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承诺人愿意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自萍乡中天创富以持有的北方石油所认购
                                   取得的海越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以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关于合伙份     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萍乡中天创富的出资份额或
       李路、杨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13                  额锁定的承     从萍乡中天创富退伙,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让
         静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诺         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
                                                                                         情形。
                                   有本人通过萍乡中天创富接享有的与海越股份有
                                   关的权益。”
                                       “一、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
                                   海越股份及海越股份控制的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
                                   业务而与海越股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也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李路、杨     关于避免同
                                   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海越股份及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14     静、郭振     业竞争的承
                                   海越股份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生             诺
                                       二、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海越          情形。
                                   股份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海越股份的生
                                   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16
                海通证券关于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三、承诺人将不利用控制的萍乡中天创富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天津惠宝生科技有限公司的海越股
                                   份股东身份进行损害海越股份及海越股份其他股
                                   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未来若因海越股份股价波动,海越科技所质
                                   押的股票达到其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
                                   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约定的股票质押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关于上市公
                                   式融资追保履约保障比例时,海航集团将促使海航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15     海航集团     司股票质押
                                   现代物流及海越科技追加保障金。若海航现代物流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的承诺
                                   及海越科技不能支付追加保障金,海航集团将为其          情形。
                                   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确保海越科技所持有海越
                                   股份股票的安全以及海越股份控制权的稳定。”
                                                                                         2017 年 11 月 13 日,北方石
                                       “海航云商投资将协助北方石油积极推进相
                    关于解放南                                                           油已将前述承诺中涉及的权
                                   关征地问题相关债权债务的解决。若该笔债权债务
       海航云商     路土地相关                                                           利以 3,300.00 万元(即高于
16                                 的收回款低于北方石油所计账面成本,即 3,120.91
         投资       债权债务解                                                           3,120.91 万元)的价格,出让
                                   万元,海航云商投资将就差额向上市公司进行等额
                    决的承诺                                                             与天津嘉瑞贸易发展有限公
                                   补偿。”
                                                                                         司。前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公司已与 Parana Shipping Limited 于 2017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关于按时完     年 8 月 24 日签署了关于 SSC(HK)全部股权(包         日,前述股权转让已变更完
       上海尚融
                     成 Sunrun     含其名下持有全部 SBL(香港)股权)转让的《股          成。海航集团不再直接或间
       供应链管
17                  Bunkering      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推进相关股权转让办理工          接持有 SSC(HK)的股权(包
       理有限公
                   Limited 股权    作,并确保于 2017 年 9 月 24 日前办理完成相关股       含其名下持有全部 SBL(香
         司
                    转让的承诺     权转让工作,彻底解决 SBL(香港)与上市公司间          港)股权)。前述承诺已履行
                                   的同业竞争问题。”                                    完毕。
                                       “自天津惠宝生以持有的北方石油所认购取
                                   得的海越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关于股权锁     何方式转让持有的天津惠宝生的股权,亦不以任何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18     郭振生
                    定的承诺       方式转让或者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通过天津惠宝生享有的与            情形。
                                   海越股份有关的权益。”
                                        “一、承诺人持有的海航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
                                   司 100%股权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
                                        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于股权锁                                                           日,前述承诺仍在履行中,承
19     海航集团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定的承诺                                                             诺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相关
                                   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其在海航现代物
                                                                                         情形。
                                   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股权。
                                        三、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
                                   定要求的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承诺人愿意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


                                                          17
                海通证券关于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
                                       “一、承诺人应当保证在北方石油置入上市公          日,北方石油已将其持有的
                    关于出售联     司完成股权交割前,将北方石油持有的天津联合商          天津联合商品交易所 8.33%
       海航云商     合商品交易     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8.33%股权出售给无关联第三            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天津嘉
20
         投资       所股权的承     方。                                                  瑞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诺             二、在完成天津联合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股          2017 年 11 月 21 日,该转让
                                   权出售前,不实施北方石油的股权交割。”                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成。前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海航集团控制下的海航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于 12 月 29 日与境外公司
          GLENCORE 合资成立了 HG Stor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 HG 公司)。
          根据海航现代物流出具的说明函:“HG Stor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 的主营业务
          是石油的仓储和销售,主要服务于大宗商品交易商、石油化工巨头、政府机构等
          客户的油品贸易、远期升水以及战略储备需求。另外,也有部分业务为下游的石
          油产品分销,加油站等。HG 公司的业务主要分布于欧洲、中东、非洲和美洲地
          区,与海越股份不存在业务竞争的情况。”同时,在说明函中,海航现代物流表
          示:“受限于境外法律规定的限制和境外公司治理结构、业务合同保密条款、商
          业秘密管理等因素,HG Storag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暂无法提供其供应商、客户
          名单等业务信息。”基于上述情况,HG 公司存在与上市公司发生相关业务竞争的
          潜在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收到上交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函》,2019 年 4 月 2 日,上市公司公告称,
          控股股海越科技将通过质押式回购方式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共计
          7,563.39 万股股票延期购回,延期购回交易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上市公
          司以诸暨海越大厦以及诸暨直埠加油站,为海越科技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
          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数额为 1.2 亿元的抵押担保,且海越科技未
          提供反担保,涉嫌构成违规担保。2019 年 4 月 12 日,上市公司相关公告披露,
          解押手续已经办理完成,上述关联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



                                                          18
   海通证券关于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2019 年 1 月 11 日,上市公司公告收到上交所发出的《核实海越能源与海航
集团财务公司资金存放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情况的公告》,上市公司拟根据业
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资金计划安排,逐笔支取公司及北方石油在财务公司的相关
存款,预计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支取 250,000,000 元,2019 年 4 月 18 日前支
取剩余 619,512,744.53 元。2019 年 4 月 19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支取完毕的公告》,上市公
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计 869,512,744.53 元已按支取计划支取完毕,无贷款及
其他资金往来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之日,除上述风险事项外,本次重组各方
及相关当事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继续关注各项承诺履行
的进度,并敦促承诺各方切实履行相关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三、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9】170027 号),中审众环会计师认为:“我们
认为,贵公司 2018 年度的《关于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业绩承诺数与业绩承诺实现数的差异情
况。”

    经审计,北方石油公司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10,613.14 万元,超过承诺数 10,035.52 万元。交易对方已完成 2018 年度盈利预
测的业绩承诺。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关于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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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关于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2018 年度)暨总结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购买
北方石油 100%股权的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交易对方关于标的资产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2018 年度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 2018 年的主营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股权
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丙烯、异
辛烷、甲乙酮等产品生产等业务。2018 年度,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4.13 亿
元,同比增长 86.1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7 亿元,同比增长 178.20%。

    2018 年上市公司具体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营业
                                                             营业收     成本     毛利率
  分产                                             毛利率    入比上     比上     比上年
           营业收入(元)      营业成本(元)
    品                                             (%)     年增减     年增       增减
                                                             (%)        减     (%)
                                                                        (%)
                                                                                 减少
  成品
            6,393,421,774.95    6,330,557,635.98      0.98     28.38     29.39   0.77 个
  油
                                                                                 百分点
                                                                                 减少
  液化
            1,748,721,998.71    1,753,518,090.22     -0.27    311.36    326.54   3.56 个
  气
                                                                                 百分点
                                                                                 增加
  丙烯      4,504,041,154.12    3,683,780,790.42     18.21     45.62     38.25   4.36 个
                                                                                 百分点
                                                                                 增加
  异辛
            2,566,315,418.79    2,540,176,007.01      1.02      24.9     23.77   0.90 个
  烷
                                                                                 百分点
                                                                                 减少
  甲乙
             283,643,605.34      275,581,844.61       2.84     95.48     98.98   1.71 个
  酮
                                                                                 百分点
                                                                                 增加
  商品
            5,627,679,194.74    5,586,831,555.35      0.73    681.74    681.52   0.03 个
  销售
                                                                                 百分点
                                                                                 增加
  公路
               17,567,999.97       10,074,052.32     42.66       -3.6   -13.03   6.22 个
  征费
                                                                                 百分点
  房屋                                                                           增加
               18,465,194.34        8,626,266.95     53.28      5.13      2.48
  租赁                                                                           1.2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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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    成本      毛利率
  分产                                            毛利率    入比上    比上      比上年
          营业收入(元)      营业成本(元)
    品                                            (%)     年增减    年增        增减
                                                            (%)       减      (%)
                                                                      (%)
                                                                                百分点
  储运
            204,402,558.78      106,159,123.15      48.06    942.09   592.88             -
  收入
  合计   21,364,258,899.74   20,295,305,366.01       5.00     86.21     86.03            -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
业务得到进一步夯实,收入规模得到提升,盈利能力得以改善,竞争实力和抗风
险能力不断增强。本次重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实现了重组的预期
效果。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
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
系,规范公司运作。截至 2018 年末,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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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让中小投资
者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聘请律师出席见证保证了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的合法性。

     (三)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收到上交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函》,2019 年 4 月 2 日,上市公司公告称,
控股股海越科技将通过质押式回购方式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共计
7,563.39 万股股票延期购回,延期购回交易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上市公
司以诸暨海越大厦以及诸暨直埠加油站,为海越科技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
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数额为 1.2 亿元的抵押担保,且海越科技未
提供反担保,涉嫌构成违规担保。

    2019 年 4 月 12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
联方提供担保解除的公告》,诸暨海越大厦(浙(2019)诸暨市不动产权第 0006040
号)及诸暨直埠加油站(浙(2018)诸暨市不动产权第 0019299 号)的解押手续
已经办理完成,上述关联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

    经核查,上述抵押担保相关的解押手续已经办理完成,上述关联担保责任已
全部解除。

    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
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
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上市公司具有自主经营能力,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四)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当前有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
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的选举、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董事会职权的行使、会议的召开等均符合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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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章制度。除目前董事会人数暂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 9 人
外,其余各项均符合上市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且各位董事能够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科学决策,维护上市公司和股
东利益。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相
关制度,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确保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运行。

    (五)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上市公司监事会当前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2 名。其中监事蓝毅先生已
于 2018 年 8 月 3 日辞职。由于蓝毅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上市公司监事会成
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蓝毅
先生辞职的生效时间应为上市公司补选监事的当日,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蓝
毅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上市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召开监事会会议,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列席董事会会议,履行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上市公司财务的监督与监察职责。上市公司将
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相关制度,保障监事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2019 年 2 月 20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式投产后,为保证设备正常
运行,聘请了相关单位对全厂装置进行检修、保运,相关工作内容需根据设备实
际故障情况进行。宁波海越对大修费、日常维修费、检测费按照合同结合实际工
作内容的增减变化、考虑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自身提供材料等因素进行暂估。
上市公司现发现原暂估的大修费、日常维修费、检测费等成本费用与合同及预结
算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对以前年度的暂估金额进行调整。上市公司按相应会计准
则的要求,对上述事项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

    2019 年 4 月 11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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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追溯调整导致海越能源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内容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
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
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上市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在指定报
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确保上市公司所
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上市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
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八)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关联交

易超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金额的情况

    2018 年 5 月 4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于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与
关联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仑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宁波华泰盛富聚合材料有限
公司及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和审议通
过。

    上述关联方系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前总经理王志良先生及其配偶实际
控制的公司,主要与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原材料采购及商品销售业务往
来。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
易的金额,已超过上市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并审议通过的
金额范围。2018 年 11 月 15 日,海越能源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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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财务顾问已就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进行了提示。

     (九)关于上市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进展情况

    2019 年 1 月 11 日,上市公司公告收到上交所发出的《核实海越能源与海航
集团财务公司资金存放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情况的公告》,上市公司拟根据业
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资金计划安排,逐笔支取公司及北方石油在财务公司的相关
存款,预计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支取 250,000,000 元,2019 年 4 月 18 日前支
取剩余 619,512,744.53 元。2019 年 4 月 19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支取完毕的公告》,上市公
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计 869,512,744.53 元已按支取计划支取完毕,无贷款及
其他资金往来的情况。

    经核查,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已按支取计划支取完毕。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8 年,除上述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
保情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关联交易超过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预计并审议通过的金额范围的情况、上市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的存款事项外,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
信息披露,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工作,尊重和维护上市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履行或继续履行各方责
任和义务,无实际实施的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七、持续督导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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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海越能源本次交易的持续督导工作已于海越能源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告日到期。独立财务顾问提示投资者继续关注本次重组相关
各方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利润补偿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承
诺的持续履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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