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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越能源: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海越大厦 15 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5,782,7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3.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55,692,068      99.94   90,700         0.06          0       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念清、邬文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