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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越能源:海越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3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 年度,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

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主

任是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2019 年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及时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2020 年初,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3、2019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 2 次发出督促函,要求为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4、2020 年 4 月底,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

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及相关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5、2020 年 4 月底,出具了《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报告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

了全面客观的评价总结,并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下一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建议。

    6、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初稿、《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初稿,在提交董事会前,提前进行了审议,并

发表了审核意见。

    7、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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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9、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三、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对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审核

意见。

    2、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初

稿)及相关报表发表了审核意见。

    3、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发表了审核意见。

    4、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初稿发表了审核意见)。

    5、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初稿)发表了审核意见。

    6、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并聘请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意见。

    7、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2020 年度,我们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2021 年,我们将继

续发扬严谨、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工作职责,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徐向春、刘瑛、曾佳
                                            二〇二一年 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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