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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越:海越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4-1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度对外

担保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3.76%,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对象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对外担

保相关的规定,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对外担保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徐向春、张鹏、沈烈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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