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海越能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0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1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 59 号海越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5,634,0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78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王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4,258,306 58.4040 17,551,892 8.9717 63,823,872 32.6243
2、 议案名称: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4,258,306 58.4040 17,551,892 8.9717 63,823,872 32.6243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4,258,306 58.4040 17,551,892 8.9717 63,823,872 32.6243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80,951,578 92.4949 14,471,292 7.3971 211,200 0.108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 24,324,219 57.9230 17,551,892 41.7961 117,900 0.2809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1
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 24,324,219 57.9230 17,551,892 41.7961 117,900 0.2809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2
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24,324,219 57.9230 17,551,892 41.7961 117,900 0.2809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3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 4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其中:
议案 1、2、3 三项议案未获得 2/3 以上通过,议案 4 获得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邬文昊、梁效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