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控股子公司拟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相关资料,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交易按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2、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3、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助于拓宽业务范围和渠道,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张树强回避了本次审核意见的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审计委员会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起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与会董事签名: 李 明 任珠峰 张树强 单飞跃 管 涛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