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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科技: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
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如下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
施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考
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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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初始确认时,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
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更加全面、
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
依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航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中国航发
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编制,反映了航发科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19)080137 号)。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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