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航发科技:关于航发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部分决议的独立意见2022-03-29  

                                                       独立董事
             关于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部分决议的独立意见
致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购买中国航发成发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意见

    为从源头上解决国拨资产项目主体和使用主体长期分离问题,减少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经国拨项目的国有出资人代表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同意,国拨项目主体由中国航发成发变更为中国航发哈轴,项目对应的国有独
享资本公积划转至中国航发哈轴,通过项目资产转让与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接收
的方式一揽子转让给中国航发哈轴。以 2022 年 1 月 31 日为受让基准日,项目
资产账面净值 40,422,661.32 元,接收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为 90,147,951.55 元。
在本次转让交割时同时付清中国航发哈轴剩余应付租赁费 60,158,893.21 元,
抵销后由中国航发哈轴向中国航发成发支付 10,433,602.98 元,本次转让中,
项目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中国航发哈轴承担。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无需
再为使用项目资产继续支出租赁成本。
    我们认为:中国航发哈轴购买中国航发成发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
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合理。解决了相关资产的项目主体和使用主体长期分离
问题,减少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丛春义先生、晏水波先生、赵岳
先生、熊奕先生、吴华女士、梁涛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中国航发哈
轴购买中国航发成发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