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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科技: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办法2022-07-16  

                                                                     KJZD0134(V02)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制定本办法。
1.2 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3)《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委员及相关人员。
2 人员组成
2.1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至二名。
2.2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3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2.4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上述2.1至2.3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3 职责权限
3.1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3.2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
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公司年度投资、经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3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3.4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委员会履行职责的
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 议事规则
4.1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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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一名委员主持。
4.2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
通过。
4.3 委员会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通讯、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4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4.5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4.6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
会
4.7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
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悉的信息
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5 责任追究
 委员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
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 附则
6.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执行。
6.2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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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本办法自公布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办法》(KJZD0134(V0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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