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抚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9-27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 抚钢 编号:临 2018-04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已达 15%,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征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抚顺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9 月 25 日、9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已达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
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
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
动的重大事宜。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征询,
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
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
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
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因 2016 年度追溯调整后、2017 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2017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且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
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
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
暂停上市。
2018 年 3 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 年 5 月,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
《上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重
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收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8)
辽 04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发布《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1),公告相关事项
详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
止上市。
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
求,否则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