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抚钢: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 ST抚钢 编号:临2018-04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
重整将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即 2018 年 10 月 29 日实施连续停牌。
一、重整进展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抚顺特钢”)
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收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
顺中院”)下达的(2018)辽 04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震”)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详见抚顺特钢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041)。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
关规定,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已全面启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是
2018 年 10 月 20 日。截至 10 月 18 日,共有 888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
申报了 888 笔债权,申报金额为 8,203,585,894.54 元。
二、 风险提示
(一)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出现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
值,或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抚顺中院
未能在公司 2018 年年报披露日之前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公司出现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 2018 年
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则公司股票将无法复牌,将直接被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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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出现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
值,或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后,若公司存在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抚顺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
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18 年 3 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 年 5 月,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
相关规则的规定,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避免出现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
求,否则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目前,公司股票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重整将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10 月 29 日实施连
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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