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抚钢: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22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 抚钢 公告编号:2018-05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1 月 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 8 号,公司办公楼 2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
2 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8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将上述议案所涉具体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99 *ST 抚钢 2018/10/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
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
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
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
户卡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以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
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18 年 11 月 2 日上午 8:00—11:00,下午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 8 号,公司财务处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6676495 024-56678441
传真:024-56676495
联系人:赵 越、孙 康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 8 号,财务处
邮政编码:11300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11 月 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2 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