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抚顺特钢:抚顺特钢: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0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3-01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
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
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
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
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并就相关事宜
进行了沟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
允性,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1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
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
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
询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
通合伙。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
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
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
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
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71 人,
注册会计师 94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3
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71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1.1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41 亿元。2021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222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82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
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8 次,涉及人员 20 名,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
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申旭,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张敬,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3:张小玲,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
                                3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10 家。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
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
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预计 2023 年度审计
费用共计 94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7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7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 14 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2022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
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连续聘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年限达到 14 年,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
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4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双方均对变更事项
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
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沟
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胜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5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