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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豆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2-18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17-00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通
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 6 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 3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连红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为保证人民路九号持有商业的正常运营,向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总额人民币 14,000 万元,贷款期
限不超过 10 年,以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人民路九号持有的商业房产进行抵押,
同时追加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贷款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办理签署贷款协议等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戴春晓、孟晓平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置业有
限公司购买商品住宅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购买子公司商
品住宅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刘连红、龚新度、戴敏君、闵杰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