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7-05-17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17-04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关于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
2014 年 12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000 万股无
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详见《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编号:临 2014-058)。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上述质押股份增
至 8,000 万股。
2017 年 5 月 15 日,红豆集团将其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
行的 8,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质押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为 8,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本
次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总数为 476,665,3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4.18%,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8%。
二、公司股份质押
2017 年 5 月 15 日,红豆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43%)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作为贷款的
质押物,质押期限三年。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本次股权质押是为了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
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红
豆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红豆
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截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红豆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879,720,27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3.48%;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516,665,391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58.73%,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1%。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