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交易的相关说明公告2017-06-29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17-06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交易的相关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于近日在增持公司股份中出现误操作导致短
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情况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计划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
总股份的 1%,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详见公司临 2017-049 号公
告)。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期间,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红豆股份 18,094,60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详
见公司临 2017-063 号公告)。
2017 年 6 月 26 日,红豆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99,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55%。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工作人
员操作失误,将一笔“买入”指令误操作成“卖出”,错误卖出公司股份 20,000
股,且未及时发现上述错误卖出股份的情况,并在次日交易时间内继续操作买
入交易。本次误操作卖出公司股份 20,000 股,卖出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11%。
扣除误操作卖出的 20,000 股后,红豆集团当日净增持公司股份 79,8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44%。
二、本次误操作补救措施
虽然红豆集团卖出公司股份属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但根据《证券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卖出股份行为客观上构成了短线交易。经公
司自查,红豆集团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敏感期内,不
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
的目的。
公司及红豆集团针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如下:
(一)红豆集团错误卖出公司股份 20,000 股,交易价格为 6.95 元/股。该笔
交易的上一笔为买入公司股份 49,800 股,交易价格为 6.97 元/股;该笔交易的下
二笔为买入公司股份 15,000 股、35,000 股,交易价格分别为 6.98 元/股、6.99
元/股。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
(二)红豆集团承诺在本轮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董事会及红豆集团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
券法》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红豆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