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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豆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2017-10-31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17-10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合理建
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原文内容                               修改内容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
事候选人。由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 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独或者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的股东提名董事、监事的,应在股东大 股东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监事候选人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
交召集人。提案中须同时提供候选人的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中
身份证明、简历和基本情况。召集人应 须同时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和基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 本情况。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
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
    董事会、监事会和有权提名的股东 内容。
提名的候选人分别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董事会、监事会和有权提名的股东提
的一名。                             名的候选人分别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的一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名。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就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大会的决议,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实行累积投票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的具体程序与要求如下:                    采取累积投票时,每一股东持有的表
    (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 决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
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 董事、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
举的所有董事、监事,并在其选举的每 中投给一个或者分别投给几个董事候选
名董事、监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 人、监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
目;                                 其他成员分开进行选举。每一董事候选人、
    (二)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 监事候选人应单独计票。
票权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          实行累积投票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
权数目,则该选票无效;               具体程序与要求如下:
    (三)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        (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
票权总数没有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投 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
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有效;             所有董事、监事,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
    (四)表决完毕后,由监票人清点 监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票数;
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        (二)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表决
多少,决定董事人选。当选董事、监事 票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票数,
所得的票数必须达出席该次股东大会 则该选票无效;反之为有效选票;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三)表决完毕后,由监票人清点票
    (五)如按前款规定中选的候选人 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数超过应选人数,则按得票数量确定当 所得票数。
选;如按前款规定中选候选人不足应选          (四)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以其
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投票, 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是否当选,但当选
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 董事、监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达出席该次股
在下次股东大会就所缺名额另行选举。 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
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本章程规定 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则下次股东大会应          若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
当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的二个月以 且该得票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如其全部
内召开。                             当选将导致当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则
                                     应就该等得票相同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在
                                     下次股东大会时进行选举。
                                            若当选的董事、监事不足应选人数的,
                                     则应就所缺名额在下次股东大会时另行选
                                     举。
                                            由此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足本
                                     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则下次股东
                                     大会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的二个月
                                     以内召开。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