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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3-2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
和义务,现就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成荣光先生、周俊先生
及董事龚新度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成荣光先生。
    报告期内,因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仍由独立董事成荣光先生、周俊先生及董事龚新度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
中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成荣光先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
    1、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
审计报告》、《关于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
一季度报告;
    3、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4、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
第三季度报告。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受让中国民生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员工持股计划等关联交易
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16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
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1、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
意见,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
漏。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财务会计
报告的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不断加强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又一次审阅了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拟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
见;同意公司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
公证天业年审会计师应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4、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6 年年度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
议,对公证天业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意其出具的 2016 年年
度审计报告,同时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一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证天业执
行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公
证天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6 年
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合理、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内容充分、完整,
关注了重点审计事项;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
    鉴于公证天业如期完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且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
服务意识、较高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水平,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 2016 年度报酬,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执行审计计划,要求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并为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及有
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仔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建立和执
行情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的基础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专业作用,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设计,监督和指导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
制事项进行内部审计,聘请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执行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
检查,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
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遵守独立、
公正、客观的职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指导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推动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
范运作水平和经营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