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8-12-11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18-10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和刘连红关
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质
2017 年 12 月 6 日,周海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296,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
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
司公告,编号:临 2017-112)。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上述质押股份增至 11,614,400 股。
2017 年 12 月 7 日,刘连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221,2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和 1,1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编号:临 2017-112)。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上述
质押股份增至 4,649,680 股,其中 3,109,68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 2018 年 8
月 3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18 年 12 月 6 日,周海江将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1,614,4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为 11,61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本次解质后剩余被
质押股份总数为 37,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3.72%,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6%。
2018 年 12 月 7 日,刘连红将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4,649,68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为 4,649,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本次解质后无被质
押股份。
二、公司股份质押
2018 年 12 月 10 日,周海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3,2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刘连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200,000 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
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12 月 10 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均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周海江和刘连红本次股权质押是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还款来源包括个人薪酬
等收入。周海江和刘连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
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周海江和刘连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
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周海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58,063,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50,27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6.58%,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刘连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4,650,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8%;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4,2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0.32%,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