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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豆股份: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公告2020-05-12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0-04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作为委托人代表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与受托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西藏信托-莱沃 37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西藏信托-莱沃 37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项下 B 类信托单位份额。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完成股票购买,“西藏信托-
莱沃 3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
股票 26,264,484 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7.28 元/股。经公司实施 2017 年度、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部分股票由 26,264,484 股增加至 36,770,277 股,对应的持
股成本均价约为人民币 5.01 元/股。上述股票的锁定期已于 2018 年 12 月 22 日届
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2017 年 11 月 16 日、2017 年 11
月 21 日、2017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公司股票,“西藏信托-莱
沃 3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 36,770,2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
    二、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届满前 6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0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会议采取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 4 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 5 人。公司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
划展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一致表决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
    本次展期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
期),“西藏信托-莱沃 3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可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
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意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