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股票代码:600400 序号 类型 姓名 住所 通讯地址 信 息 披 露 红 豆 集 团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1 义务人 有限公司 镇港下兴港路 镇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2 周海江 义务人 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镇港下锡港东路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3 周耀庭 义务人 镇运河北路*号 镇运河北路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昇平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昇平 4 周海燕 义务人 巷*号 巷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5 顾萃 义务人 镇陈墅村河北*号 镇陈墅村河北 信息披露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 6 刘连红 义务人 街*号 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7 周鸣江 义务人 镇港下村冯巷上*号 镇港下村冯巷上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8 龚新度 义务人 镇港下村唐家塘*号 镇港下村唐家塘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9 戴敏君 义务人 镇勤新村彭庄里*号 镇勤新村彭庄里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10 王竹倩 义务人 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镇港下锡港东路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11 顾建清 义务人 镇勤新村后墅*号 镇勤新村后墅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12 喻琼林 义务人 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镇港下锡港东路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13 冯振标 义务人 镇勤新村彭庄里*号 镇勤新村彭庄里 信息披露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14 顾晓红 义务人 镇三联村徐家巷*号 镇三联村徐家巷 无锡红豆 信 息 披 露 杉 庄 会 议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15 义务人 中 心 有 限 镇紫杉路 1 号 镇紫杉路 1 号 公司 农银无锡 股权投资 信息披露 16 基 金 企 业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义务人 (有限合 伙) 股份变动性质:因回购股份注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等原因所致 持股比例累计上升超过 5%。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九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编制。 二、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 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 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晓红、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豆杉庄”)、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银股 权基金”)。鉴于红豆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 连红,合计持有红豆集团82.58%的股权,其中:周海江、周海燕为周耀庭子女, 刘连红为周海江配偶,顾萃为周海燕配偶。周鸣江为周耀庭之子。戴敏君为红豆 集团董事,冯振标为戴敏君配偶。王竹倩、顾建清、顾晓红为红豆集团监事,喻 琼林为王竹倩配偶。红豆杉庄为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农银股权基金于2015年4 月27日与红豆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蒋雄伟、陈永强为红豆集团已辞任 监事褚菊芬之子、郭建军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郭小兴之子。朱文玉为红豆集团 已辞任监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前,红豆集 团有限公司、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 君、王竹倩、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晓红、红豆杉庄、农银股权基金、蒋 雄伟、郭建军、陈永强、朱文玉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红豆集团有 限公司、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 王竹倩、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晓红、红豆杉庄、农银股权基金构成一致 行动人。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 王竹倩、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晓红、红豆杉庄、农银股权基金已书面委 托红豆集团及其有权代表人签署本报告书。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在红豆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目录 目录 ................................................................................................................................................... 4 释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 ................................................................................................................................. 11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 12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 1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豆股份权益情况 ................................................................................ 1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3 三、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1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豆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 1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1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2 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红豆集团 指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 连红、周鸣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顾建清、喻琼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林、冯振标、顾晓红、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红豆杉庄 指 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农银股权基金 指 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指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红豆股份/上市公司 指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致。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红豆集团 公司名称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海江 注册资本 155,061.50万元 公司住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2500830484 成立时间 1992年6月13日 经营期限 自1992年6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 除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 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含代理记账);自 经营范围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集团的股东为周海江等27名自然人,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江、 周耀庭、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合计持有红豆集团82.58%的 股权结构 股权。其中周海江持股40.63%,周耀庭持股37.40%,周海燕持 股1.89%,顾萃持股1.21%,刘连红持股1.45%。 (二)周海江 姓名 周海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4021966********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三)周耀庭 姓名 周耀庭 曾用名 无 6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43********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运河北路*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运河北路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四)周海燕 姓名 周海燕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72********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昇平巷*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昇平巷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五)顾萃 姓名 顾萃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69********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陈墅村河北*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陈墅村河北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六)刘连红 姓名 刘连红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1101021966********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号 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红豆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七)周鸣江 姓名 周鸣江 曾用名 无 7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2021967********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冯巷上*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冯巷上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八)龚新度 姓名 龚新度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55********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唐家塘*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村唐家塘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九)戴敏君 姓名 戴敏君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66********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十)王竹倩 姓名 王竹倩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101101972********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十一)顾建清 姓名 顾建清 曾用名 无 8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54********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后墅*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后墅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十二)喻琼林 姓名 喻琼林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4323221970********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十三)冯振标 姓名 冯振标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67********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十四)顾晓红 姓名 顾晓红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69********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三联村徐家巷*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三联村徐家巷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 无 区永久居留权 (十五)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叶丹 9 注册资本 12,480万元 公司住所 锡山区东港镇紫杉路1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583780845F 成立时间 2011年10月20日 经营期限 自2011年10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锡山区东港镇紫杉路1号 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酒店 管理服务;卷烟(含雪茄烟)的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中 餐、西餐制售(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住宿服 经营范围 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 冻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杉庄的股东为红豆集团和江苏红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 股权结构 红豆集团直接持有红豆杉庄80.13%股权。 (十六)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农银国联无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5855947046 成立时间 2011年11月15日 合伙期限 自201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 通讯地址 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为所投资的企业提供管理服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农银股权基金的合伙人为自然人孙丁丁和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 出资结构 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法人,基金管理人为农银国联无锡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红豆集团的股东为周海江等27名自然人,其实际控制人为周海江、周耀庭、 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合计持有红豆集团82.58%的股权,其中:周海江、周海 燕为周耀庭子女,刘连红为周海江配偶,顾萃为周海燕配偶。综上所述,红豆集 团、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刘连红、顾萃构成一致行动人。周鸣江为周耀庭 之子,戴敏君为红豆集团董事,冯振标为戴敏君配偶,王竹倩、顾建清、顾晓红 10 为红豆集团监事,喻琼林为王竹倩配偶,红豆杉庄为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农银 股权基金于2015年4月27日与红豆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亦构成一致行 动人。蒋雄伟、陈永强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褚菊芬之子、郭建军为红豆集团已 辞任监事郭小兴之子、朱文玉为红豆集团已辞任监事,本次权益变动前构成一致 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豆集团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1 周海江 无 男 董事长 中国 无锡 无 董事兼总经 2 周海燕 无 女 中国 无锡 无 理 3 龚新度 无 男 董事 中国 无锡 无 4 戴敏君 无 女 董事 中国 无锡 无 5 刘连红 无 女 董事 中国 无锡 无 6 陈坚刚 无 男 董事 中国 无锡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对红豆股份的持股比例超过5%之外,红豆集团持 有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500.SH)50.23%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 情况。 11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一)红豆股份回购股份注销、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一致行 动人范围调整、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红豆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等原因导致红豆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累计上升10.0946%。 (二)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红豆股份已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41,885,060股已回购股份将于2021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 销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上 市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已回购股份注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红 豆股份总股本将由2,533,256,912股变更为2,291,371,852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仍为1,664,204,376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后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72.6292%,持股比例被动上升6.9349%,触发本次权益变动及相应信息披 露义务。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增持 或减持红豆股份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增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1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豆股份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红豆股份普通股股份 1,131,543,987股,占当时红豆股份总股本的62.5346%;本次权益变动后,红豆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红豆股份普通股股份1,664,204,376股,占红豆股份已 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的72.629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 上市公司于2017年9月4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6),并于2017年9月16 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临2017-095)、《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 2018年1月9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7 年9月4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红豆股份A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时红豆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时红 豆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5%。增持计划于2018年1月8日实施完毕,自前次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至增持完成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周耀庭、 红 豆 杉 庄 累 计 增 持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60,106,926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当 时 总 股 本 的 3.3218% 。 增 持 完 成后 , 红 豆 集 团 及 其一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上市 公 司 股 份 1,191,650,91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8564%,持股比例较前次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上升3.3218%。 上市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3),并于2018年1月20 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结果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8年1月9日 13 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红豆股份A股股份, 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当时红豆股份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超过当时红豆股份已 发行总股份的2%。增持计划于2018年1月19日实施完毕,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 周 海 江 累 计 增 持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21,450,442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当 时 总 股 本 的 1.1855% 。 增 持 完 成后 , 红 豆 集 团 及 其一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上市 公 司 股 份 1,213,101,355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7.0418%,持股比例上升1.1855%。 (二)上市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 上市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以2017年度末总股本1,809,469,223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 股 。 新 增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动 股 份 于 2018 年 5 月 9 日 上 市 ,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809,469,223股变更为2,533,256,912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 量由1,213,101,355股变更为1,698,341,898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三)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蒋雄伟、陈永强的母亲褚 菊芬、郭建军的父亲郭小兴均辞任红豆集团监事,蒋雄伟、陈永强、郭建军与红 豆集团之间已不存在一致行动情形,自2018年7月7日起不再认定为红豆集团一致 行动人。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1,695,311,654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6.9222%,持股比例下降0.1196%。 (四)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农银股权 基金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并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 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农银股权基金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0-008)。农银股权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股份减持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31,097,8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减持计划 14 于2020年1月16日实施完毕,农银股权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31,097,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减持完成后,农银股权基金不再持有 公司股份,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64,213,784股,占 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6946%,持股比例下降1.2276%。 (五)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 上市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红豆集 团于2018年1月完成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工作,标的股票为上市公司部分A股股票, 换股期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止。截至2021年1月25日,可交换债 券累计换股168股(换股时间:2020年3月6日),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00066%, 换股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64,213,616股, 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5.6946%,持股比例下降0.0000066%。 (六)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朱文玉辞任红豆集团监事, 自2020年10月10日起不再认定为红豆集团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后,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64,204,3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的65.6943%,持股比例下降0.0003%。 (七)公司回购股份注销 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回购 股份注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 减少注册资本,上市公司将于2021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销已回购股份241,885,060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由 2,533,256,912股变更为2,291,371,852股,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保 持不变,仍为1,664,204,376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2.6292%, 持股比例被动上升6.9349%。 1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红豆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红豆集团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4,875,892 58.2975 1,566,725,418 68.3750 周海江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02,766 1.3652 58,063,491 2.5340 周耀庭 无限售条件股份 9,949,214 0.5498 14,728,440 0.6428 周海燕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1,276 0.1228 3,109,786 0.1357 顾萃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1,600 0.0764 1,934,240 0.0844 刘连红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21,485 0.1836 4,650,080 0.2029 周鸣江 无限售条件股份 5,386,944 0.2977 7,541,721 0.3291 龚新度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1,146 0.1388 3,515,604 0.1534 戴敏君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1,160 0.0763 1,933,624 0.0844 王竹倩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0 0.0166 420,000 0.0183 顾建清 无限售条件股份 909,710 0.0503 1,273,594 0.0556 喻琼林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000 0.0061 154,000 0.0067 冯振标 无限售条件股份 8,360 0.0005 11,704 0.0005 顾晓红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610 0.0056 140,854 0.0061 无锡红豆杉 庄会议中心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1,820 0.0001 有限公司 农银无锡股 权投资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12,764 1.2276 0 0.0000 企业(有限 合伙) 蒋雄伟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8,740 0.0817 - - 郭建军 无限售条件股份 399,720 0.0221 - - 陈永强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6,000 0.0158 - - 朱文玉 无限售条件股份 6,600 0.0004 - - 合计 1,131,543,987 62.5346 1,664,204,376 72.6292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当时红豆股份总股本 1,809,469,223 股为基数计算。 16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本报告书披露日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 量,持股比例按照已回购股份注销后红豆股份总股本 2,291,371,852 股为基数计算。 三、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一)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红豆 股份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已披露的重大交易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红豆股份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二)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红豆股份未来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豆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红豆集团共质押上市公司股份1,172,762,762股,周 海江共质押上市公司股份43,000,000股,刘连红共质押上市公司股份3,800,000股。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 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1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红豆股份交易 股份的情况。 1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 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红豆 股份办公地点。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海江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2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股票简称 红豆股份 股票代码 600400 红豆集团:无锡市锡山区东港 镇港下兴港路 周海江: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周耀庭: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东港镇运河北路*号 周海燕: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 昇平巷*号 顾萃: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 港镇陈墅村河北*号 刘连红: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 内大街*号 周鸣江: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红豆集团、周海江、周耀庭、 东港镇港下村冯巷上*号 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周鸣 龚新度: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江、龚新度、戴敏君、王竹倩、 信息披露义务 东港镇港下村唐家塘*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顾建清、喻琼林、冯振标、顾 人注册地 戴敏君: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晓红、红豆杉庄、农银股权基 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号 金 王竹倩: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顾建清: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东港镇勤新村后墅*号 喻琼林: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东港镇港下锡港东路*号 冯振标: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东港镇勤新村彭庄里*号 顾晓红: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东港镇三联村徐家巷*号 红豆杉庄:江苏省无锡市锡山 区东港镇紫杉路 1 号 农银股权基金:无锡市金融一 街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是 否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红豆集团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人是否为上市 周海江、周耀庭、周海燕、顾 22 东 公司实际控制 萃、刘连红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人 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红豆集团可 交换债券换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注销 红豆集团: 持股数量:1054875892 股 持股比例:58.2975% 周海江: 持股数量:24702766 股 持股比例:1.3652% 周耀庭: 持股数量:9949214 股 持股比例:0.5498% 周海燕: 持股数量:2221276 股 持股比例:0.1228% 顾萃: 持股数量:1381600 股 持股比例:0.0764% 刘连红: 持股数量:3321485 股 持股比例:0.1836% 周鸣江: 持股数量:5386944 股 持股比例:0.2977% 龚新度: 持股数量:2511146 股 持股比例:0.1388% 戴敏君: 持股数量:1381160 股 持股比例:0.0763% 王竹倩: 持股数量:300000 股 持股比例:0.01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顾建清: 持股数量:909710 股 持股比例:0.0503%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喻琼林: 持股数量:110000 股 持股比例:0.0061%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冯振标: 持股数量:8360 股 持股比例:0.0005% 行股份比例 顾晓红: 持股数量:100610 股 持股比例:0.0056% 红豆杉庄: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0000% 农银股权基金:持股数量:22212764 股 持股比例:1.2276% 蒋雄伟: 持股数量:1478740 股 持股比例:0.0817% 郭建军: 持股数量:399720 股 持股比例:0.0221% 陈永强: 持股数量:286000 股 持股比例:0.0158% 朱文玉: 持股数量:6600 股 持股比例:0.0004%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指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当时红豆股 份总股本 1,809,469,223 股为基数计算。 红豆集团: 持股数量:1566725418 股 持股比例:68.3750% 周海江: 持股数量:58063491 股 持股比例:2.5340% 周耀庭: 持股数量:14728440 股 持股比例:0.6428% 周海燕: 持股数量:3109786 股 持股比例:0.135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顾萃: 持股数量:1934240 股 持股比例:0.0844%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刘连红: 持股数量:4650080 股 持股比例:0.2029%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周鸣江: 持股数量:7541721 股 持股比例:0.3291% 比例 龚新度: 持股数量:3515604 股 持股比例:0.1534% 戴敏君: 持股数量:1933624 股 持股比例:0.0844% 王竹倩: 持股数量:420000 股 持股比例:0.0183% 顾建清: 持股数量:1273594 股 持股比例:0.0556% 23 喻琼林: 持股数量:154000 股 持股比例:0.0067% 冯振标: 持股数量:11704 股 持股比例:0.0005% 顾晓红: 持股数量:140854 股 持股比例:0.0061% 红豆杉庄: 持股数量:1820 股 持股比例:0.0001% 农银股权基金: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指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已回购股份注销后 红豆股份总股本 2,291,371,852 股为基数计算。 时间:2017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方式: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一致行动人范围调整、一致行动人减 益或表决权的股份变 持股份、红豆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导致红豆集团及其一 动的时间及方式 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累计上升超过 5%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内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24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25 (本页无正文,为《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海江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