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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21-09-29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1-07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
           份 1,566,725,418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68.37% ; 其 中 共 质 押 本 公 司 股 份
           1,225,863,000 股(含本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8.24%,占公司总股本
           的 53.50%。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刘连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629,438,9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11%;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1,272,663,000
           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8.10%,占公司总股本的 55.54%。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红豆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9,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
           押给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是否                                                                                  占公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质押融
           为控    本次质押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司总
股东名称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资资金
           股股    股数(股)                     日          日                                 股本
                                 售股   质押                                             比例              用途
             东                                                                                  比例

                                                                        江苏省广电有
红豆集团                                        2021 年 9   2022 年 3                                    非融资
            是      90,000,000    否    否                              线信息网络股     5.74%   3.93%
有限公司                                        月 27 日    月 30 日                                     类质押
                                                                          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了保障相关协议及义务的履行,为非融资类质押,不存在
              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称        (股)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红豆集
团有限   1,566,725,418   68.37%   1,135,863,000   1,225,863,000    78.24%   53.50%          0        0         0        0
  公司

周海江     58,063,491    2.53%      43,000,000      43,000,000     74.06%    1.88%          0        0         0        0

刘连红      4,650,080    0.20%        3,800,000      3,800,000     81.72%    0.17%          0        0         0        0

 合计    1,629,438,989   71.11%   1,182,663,000   1,272,663,000    78.10%   55.54%          0        0         0        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红豆集团质押股份中的 22,000 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14.04%,占公司总股本的 9.60%,对应融资余额 86,000 万元; 无
              未来一年内(含一年,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下同)到期股份。
                   周海江质押股份中 4,300 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74.06%,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对应融资余额 4,600 万元;无未来一年内
              到期股份。
                   刘连红质押股份中 380 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81.72%,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对应融资余额 400 万元;无未来一年内到
              期股份。
                   2、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红豆集团的还款
              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周海江、刘连红的还款资金来
              源包括个人薪酬等收入。
                   3、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